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傷害、強制、妨害自由 > 請求律師解說

請求律師解說

  • 小陳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25 02:39 
  • 文章人氣:657
  • 個人積分:2
  • 丙方和乙方根甲方有些誤會所以去找了甲方要講清楚

    當下甲方挑性和汙辱乙方 乙方就丟了水瓶過去甲方就衝過去打乙方

    把乙方壓在地上打後腦 丙方就下去阻止 丙方這的朋友聽說了這件事所以也到了現場去找丙方 看到乙方被打也下去阻止 但當然阻止的過程中一定會有拳腳相向 現在甲方告丙方 教唆傷害想請問一下這種案子會起訴嗎會成立嗎

    丙方這邊的說法就是下去阻止 乙方這邊也會提告甲方傷害可以成立嗎

    甲乙雙方都有去驗傷 甲方那邊是說擦傷後腦有腫一包

    乙方這邊頭部頸部挫傷 手腳都有擦傷 還有疑似腦震盪

    想請問律師這種案子檢察官通茶都是怎麼處理 

    還有丙方這邊都從頭到尾都是保持去阻止沒有要傷害甲方的說法這樣可以嗎

    想請問這樣的案子算大事件嗎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25 07:58 
  • 文章人氣:393
  • 個人積分:4048
  • 律師評價:3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82號
  •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25 09:16 
  • 文章人氣:427
  • 個人積分:590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這種互毆或因雙方衝突而產生之傷害侮辱等事件,並不算重大案件,通常檢察官或法官會視雙方有無和解意願,若無和解意願,若達成和解而雙方願意撤告,通常就可直接結案,反之若無和解意願即會進入訴訟程序,雙方恐有面臨自由刑之可能,但亦可以緩起訴緩刑方式處理,不可一概而論。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