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求律師解說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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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2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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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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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種互毆或因雙方衝突而產生之傷害、侮辱等事件,並不算重大案件,通常檢察官或法官會視雙方有無和解意願,若無和解意願,若達成和解而雙方願意撤告,通常就可直接結案,反之若無和解意願即會進入訴訟程序,雙方恐有面臨自由刑之可能,但亦可以緩起訴、緩刑方式處理,不可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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