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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不開罰管委會怎麼辦?

  • 丰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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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30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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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您好,

    勞駕幾個請教問題,

    1.小弟住的社區中的管委會,於管委會會議記錄中說明,七個委員決議不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第三十五條的會計帳冊,其違法事實明確。

    經反應給工務局,但工務局說,此為行政權,所以必須先要求管委會改正,除非管委會不改,才會開罰

    所以請問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罰責部分,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三、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者。

    照字義看來不是應先裁罰再要求改善嗎?

    請問要如何去要求開罰呢?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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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30 23:52 最後編輯日期:104-05-30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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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發函給管委會及工務局請求限期改善之,屆期置之不理,再發函檢舉請求處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丰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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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30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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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不知是不是我誤會你的意思了

    我是說工務局會先請管委會改正,其工務都發函給管委會了,管委會怎麼會不改呢?

    但改了之後,工務局就不會罰管委會了丫

    但事實已造成違反規約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法條了丫,為何不是先罰再要求改正呢?

    那有什麼方式讓它罰款成立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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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3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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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行政裁量是指構成處罰規定情形下,在多種措施中選擇其一處分,故而工務局的行政裁量的說法是錯誤的,故而管委會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依法就必須處以罰鍰,無須限期改善。

    2、不過目前現行實務操作是,主管機關依法必須給予陳述機會,在陳述時倘若情節輕微,縱使事後補正,仍然會不予處罰。

    3、另外,倘若帳冊查證後發現有涉及業務侵占或是偽造文書等,可以依法向地檢署告發。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