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調解之聲明
一、相對人應 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二、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三、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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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離婚..是不是就不用去調解了...
(不調解,是否移送至法院?!直接判決)
(那是不是不調解,第二條費用要相對人支付?!)
那監護權的爭取是在那什麼時侯爭取?!
要跟男方要回代償信貸是要在什麼時侯索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離婚,除非雙方合意離婚,否則即需透過法院來請求,而對方所提起之履行同居義務,若您有正當事由,可以提出抗辯,而離婚的部分,您應另行提起離婚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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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調解程序若未到,可能會被罰錢唷!
建議還是前往表達有不能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以避免一造辯論判決自己成為有責配偶,更能向對方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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