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主管擅自拆開看員工個人信件是否合法
- 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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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05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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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
健保局寄了一份催繳單給我
主管拿給我時不是完整的已經被拆開而且還被打開來看要我趕快處理繳費
當時我感受很不舒服礙於主管關係心裡想著就算了沒表示什麼
後來昨天上班
主管又再度把一樣的文件拆開來看
質問我為何沒去繳費用
我拿著信件問她說為何我的信件不是完整的怎麼會被拆開
她說怕我之前欠健保局的費用會害到公司需要繳這筆費
為了公司關於勞健保所有個人文件,其他文件,公文,不管是誰她有權可以把信件拆開來看
我整個聽的人很火
跟她溝通居然她認為她沒有錯是理所當然的
我工作表現跟我保費沒繳是?碼事
怎麼會混在一起質疑我
二次擅自拆開看我的信件
在這間公司跟這樣的主管這樣的同事共事
我真的受到不被尊重
決定要報案備案告這個主管
訊問是否可以到勞工局及委員會投訴這個主管可以投訴成功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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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0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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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您主管的行為可能涉及觸犯刑法第315條妨害秘密罪「無故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主官會以公司利益作為藉口,因此實務上會以「員工有無自我隱私的合理期待」作為判斷標準,如果主管曾透過公告或告知員工公司的監視政策,員工就會知道自己的信件內容並不是隱私,此時就不能主張自己的隱私權被侵害。但若老闆沒有明確告知員工公司有監視政策,亦也沒有得到員工的同意下,如果老闆隨意加以拆閱私人信件的話,即有可能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可能,而且民事上亦有「侵權行為」。
2. 您除可依妨害秘密罪提出刑事告訴,亦可依據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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