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請問本公司承接他公司(上包)之工程,只代工,無代料,且合約上只註明做到哪,就請款到哪,但本公司於請款之際,對方卻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30%所謂的保留款,還言待業主驗收後才予以發放,而且同一公司的工程,只分A棟,E棟,F棟,對方就扣了每一棟30%的保留款,請問這樣是否有其合法性呢?本公司可以採取寄發存證信函的動作嗎?請給予提示.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沒有約定保留款,則對方就必須依約給付工程款,可以以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請求對方付款。
2、建議備妥工程契約尋求正式諮詢,抑或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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