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二十歲的簽約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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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0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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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下載郵局的存證信函電子檔,或直接向郵局取得存證信函的空白稿紙,以對方為收件人你為寄件人,撰寫一式三份的存證信函,其中一份給對造,一份給郵局存檔,一份自己留存。
存證信函的格式沒有特別限定,你只要寫上你購買的書籍時間、你個人的資料證明當時你尚未滿20歲,然後說依民法規定,未成年人的法律行為效力未定,需要法定代理人或當事人於成年之承認,然後說明你現在已滿二十,對於該法律行為你不承認其效力即可。
當契約不生效力,你必須將書籍返還對方,且如果對於書籍有損害,對方還是可以對於你的事實行為造成的損失,對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請求連帶損害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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