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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領養

  • 家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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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10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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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若我現任先生想收養我的小孩,是否能順便改姓(改成現任先生的姓氏)?以及收養後,前夫給予的撫養費就可以不用再支付了?謝謝!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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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10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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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收養之後改姓仍須原生父同意

    否則就必須要打官司改姓

    至於撫養費用因法律上與生父已無親子關係

    撫養義務應係移轉於養父身上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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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浚泓 (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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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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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72號
  •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題簡答如下:

    1.子女收養後,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與本生父親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則改由養父負擔子女教養費用

    2.收養登記後,按我國現行法規定運作下,子女未成年前仍須經生父同意,否則只能向法院聲請宣告變更子女姓氏。

  • 電話:04-23726742 手機:0911562533 電子信箱:abb6704@gmail.com
  • 胡志彬 (阿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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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1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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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4 │ 律師證號:(89)臺檢證字第4795號
  • 1.原則上前配偶仍有權利決定是否將孩子給你現在的配偶收養,若對方目前行蹤不明或不同意出養,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法院可依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裁決。

    2.民法第1078條規定:

    子女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時,於收養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養子女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 我是胡志彬律師,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留言或撥打手機096347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