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6月初的我騎車要去載朋友的時候,因為是下班時段車都非常密集,我從內側超車沒多久就聽到後面有機車跌倒,我立即停車並打電話給110 並請警察叫救護車, 並且跟傷者確認知不知道是誰讓她跌倒的,她說不知道,我就一直留在那等警察跟救護車到達,等到警察叫我離開我才離開。但是警察也沒有要求我留任何資料,如果傷者認為是我超車不當造成她跌倒,並指控我肇逃的話這樣會成立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留在現場等警方來了,所以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2、但是倘若員警詢問的時候刻意隱瞞肇事行為而離開還是會構成。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0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