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6月初的我騎車要去載朋友的時候,因為是下班時段車都非常密集,我從內側超車沒多久就聽到後面有機車跌倒,我立即停車並打電話給110 並請警察叫救護車, 並且跟傷者確認知不知道是誰讓她跌倒的,她說不知道,我就一直留在那等警察跟救護車到達,等到警察叫我離開我才離開。但是警察也沒有要求我留任何資料,如果傷者認為是我超車不當造成她跌倒,並指控我肇逃的話這樣會成立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留在現場等警方來了,所以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2、但是倘若員警詢問的時候刻意隱瞞肇事行為而離開還是會構成。
現場應該會有監視器,您應該不至於被認定為肇事者。且您還協助被害人報警叫救護車,不用太擔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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