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提告傷害罪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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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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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先三思再考慮是否撤告。
四、後續如果確定要撤回告訴,在前述聲請狀有付費的情況下撤回告訴狀應該是可以不用收費。
五、因為很重要所以再說一次,撤回告訴之人要先考慮清楚,如果是合法撤回告訴就不能再告了,有時候你撤回了對方反而告你,這個要想清楚。
六、所以應該是把整個故事講出來,律師才能跟你分析各式各樣的風險,你做出的選擇才會比較安全。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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