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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擦撞,對方不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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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18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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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我於今年3/8發生車禍,我方騎機車雙載,對方駕駛轎車

    事發經過為:對方於慢車道急速右轉(似乎想超前方車輛),擦撞我方機車後座乘客大腿,隨即機車失去重心滑行倒地

    事發三個月內,對方僅於車禍當天電話關心(還是警方請他打電話的),後續完全沒打過半通電話,我們申請到初判表後欲與他私下和解,他語氣強調"我沒有撞到你們,為什麼要賠錢"

    事發經過三個月後,申請到初判表今天終於去調解

    對方依然以"我沒有撞到你們"為由,並牽扯不相關的事宜,他當天身體不舒服之類的....

    想請問以下幾點

    1.對方轎車沒有損傷就能證明沒有擦撞我們嗎?當天問過警察說附近沒有監視器,故沒有證據證明他撞到我們,這樣告過失傷害勝訴機率大嗎?

    2.對方無照駕駛違規行駛自機車優先道,占用路權沒有錯嗎?

    3.對方只有保強制險,警方說他是罰單過多未繳被吊銷駕照的,這樣索賠的機率大嗎?

    附上車禍地點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189277,120.580181,3a,75y,329.44h,45.49t/data=!3m6!1e1!3m4!1sqJyi_5FtbtstPoDHcob-qw!2e0!7i13312!8i6656!6m1!1e1?hl=zh-TW

    在此先感謝各位優秀律師的回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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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18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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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能搜證儘量搜證。

    二、如無監視器的話可以考慮後座乘客去民間測謊。

    三、金額不大的話儘量調解

    四、傷勢輕重會與賠償金額有關,可查些判決參考。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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