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該怎麼處理 ?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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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20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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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剛幫你查了一下判決,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性交,有判六個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的判決。
二、如果判有罪的話大概是這樣,也就是說這類的案件,如果不是緩刑的話,可能要關六個月…
三、還是你要爭取無罪,這個部分無罪的可能方向有二個。一個是你沒有做;一個是你不知道他未滿十六歲。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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