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妨害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23 13:55
- 文章人氣:130
- 個人積分:52080
- 律師評價:1411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涉及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0萬元,因此您的配偶所涉犯之罪,不是只有罰金的問題。
2、必須要有證物證明您的配偶是將手機以正當方式借給他人,並且未准許用作違法之用,包含之前的對話記錄、手機交付的紀錄等。
3、偵查中,基於偵查不公開,資訊不明朗,建議應該由您的配偶親自進行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才能夠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