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父親已快70歲,最近交了女朋友(已有1個小孩),對方一直要求父親迎娶入門才有保障.
我擔心父親一輩子的努力都被拿走
我上網查,子女與配偶為第一順位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子女與配偶平均分配.配偶+配偶的兒子+三名子女
每人之應繼分為遺產總數的1/5,是否正確?。
但又有人說配偶有權要求可以先取財產的一半 ,另一半再由子女去平分,請問何者說法是正確 ?
由配偶及父親的子女平均分配遺產,配偶的子女不是父親的繼承人,不能分。配偶可先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但分配額要以婚後財產計算,並不是直接分財產的一半。
一、你應該比較擔心的是你父親生前贈與或是拿房子去抵押送錢給對方。
二、如果你父親在活著的時候把所有的東西都給對方,那就沒有遺產的問題了。
三、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有時候你父親也只是印章被拿走而已,所以你父親的印章之類的要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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