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掛名不歸還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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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0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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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是實質上所有權是你媽的證據。一個所有權人應有的管理、使用、處分都是你媽在做的話就能證明是借名登記。
三、借名登記案件,建議還是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因為這類案件要搜證比較不容易,如果不是先研究、搜證的話,直接告的敗率會增加很多。
四、建議你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及敗訴判決給你們參考一下。了解得越多勝算越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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