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因妨害秘密案件
被簡易判決50日,如易科罰金 1000/日
日前已經收到執行通知書了,月中要報到執行
執行書備註欄有註記"聲請易科罰金請帶5萬到場"的字眼
想請問若想易科罰金,口頭向承辦書記官聲請即可??需要帶什麼證明文件嗎??檢察官還會再問話或是由書記官這邊就直接解決了呢??
我可否提前於月中報到執行日之前親自至地檢署繳納罰金??畢竟這種事還是想盡早解決的好
另外,初犯與到案態度良好是否能提升易科罰金獲准的機率呢??如果沒有檢察官的緣或當日檢察官情緒不佳不准易科罰金不就只好入監服刑了呢??
謝謝各位律師指點迷津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般而言,檢察官應均會給予易科罰金,至於若要提前,應先以電話詢問地檢署服務台,看卷證是否已送達地檢署,並與承辦書記官聯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2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1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24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