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糾紛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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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0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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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已經提告,不建議你先撤回,除非雙方達成和解互相撤告。
二、並不是你撤了對方就會撤。
三、要看當地的視線狀況你有無避免的可能性。
四、我查了一個判決摘要給你參考:[ 衡諸常情,一般駕駛人實無從預見突然自中央分隔島竄出之行人,堪認被告辯稱係原告未走斑馬線,現場有變電箱跟柱子會擋住被告視線,原告突然衝出來,被告實無從預見,踩煞車還是來不及等語,應可採信] 。
七、不過對方傷勢比較重的話有時候檢察官或法官會同意這個受傷的人。
八、對方傷勢比較重的話建議你找個律師查一下民事上你可能要賠的金額,知道硬是告可能的判決之後,再決定調解的時候怎麼談才不會談到你會後悔的金額。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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