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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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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4 21:02 
  • 文章人氣:288
  • 個人積分:2
  • 在公司中看一位同事,在公司的信件裡面寫到:忘記的人,有困難嗎?有困難請去看醫生別找我。

    想請問一下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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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4 21:14 
  • 文章人氣: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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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1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當事人間的私人信件對話,不符合公然的要件,所以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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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4 22:47 
  • 文章人氣:122
  • 個人積分:111086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不致於構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