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監護權
- 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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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17 09:33 最後編輯日期:104-07-1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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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開始分居,之後並未向孩子爸拿過撫養費用,他也沒給,我想進一步協議離婚&爭取監護權,當初帶回小孩時,有錄音他沒辦法顧,所以我帶回娘家顧,請問我要怎麼做才有勝算,就算離婚後他不給撫養費也無所謂,我可以幫我女兒爭取日後不用養他嗎?
針對律師們的詢問,回覆如下。
1. 我受不了老是有人對我大吼大叫,事後還認為夫妻間床頭吵床尾和,這真是見鬼的言論。還有對於小孩教養方面,對於花費在小孩身上一直斤斤計較,認為小孩花了他很多錢。所以想離婚。
2. 以前在一起時,他都是隔月才給撫養費,也就是一人一半。現在分居了,我想取得女兒監護權,所以不跟他申請撫養費了。這個做法錯誤嗎?這樣我要跟他追討撫養費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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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1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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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希望離婚的原因為何?倘若沒有符合法定離婚事由,恐無法訴請離婚。
2、子女監護的部份,法院會綜合斟酌雙方的經濟能力、照料能力、照料意願、子女互動、照料環境等。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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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1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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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先釐清對方是否也有意願離婚?如有,則可只請求法院針對子女監護權的部分進行裁判,如無,那麼您必須提出有何裁判離婚之事由。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審酌諸多因素,包括與子女間之感情、經濟狀況、照顧子女之情況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針對個案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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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1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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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參考民1052可做為決定性的重大事由, 才方便做裁判離婚
2.如果有意離婚, 建議開始做資料搜證的部份
3.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4.扶養費可請求對方過去應付卻未付的代墊扶養費加上遲延利息, 併同請求將來到成年為止的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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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超群 (呂超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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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1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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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倘您與您先生間的婚姻已有無法繼續維持下去的重大事由的話,縱然雙方無法協議離婚,您亦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2.關於小孩的監護權,原則上還是由您與您先生先作協議,協議不成,可在離婚訴訟中一併請求法院酌定。法院通常會參酌社工的訪視報告,據以判斷小孩跟誰在一起生活對他們的成長最為有利的。
3.關於小孩的扶養費,若您爭取到監護權的話,您亦可向您先生請求按月給付扶養費,此與監護人是誰無關,對方縱使不是監護人,原則上仍須負擔小孩至成年時止一半的生活開銷。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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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17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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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外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機會高,您可向對方請求給付扶養費及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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