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去年3月借友人萬元的錢,當初我們有開借據,原本預計要去年9月還錢,但到至今友人都未還款,當初在簽借據時也有保證人在場,想問這該怎麼處理? 有朋友叫我用郵局的存證信函,但不知道該如何寫,還是有什麼建議嘛?!謝謝你。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只需要大概記載借款的時間及金額,並且限期要求對方清償即可。
2、倘若對方仍拒絕回應,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提起小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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