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毒品、違禁品 > 毒品轉證人、坦承施用但未檢出、可否轉圜不勒戒

毒品轉證人、坦承施用但未檢出、可否轉圜不勒戒

  • 仁百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0 11:42 
  • 文章人氣:819
  • 個人積分:2
  • 去年底、警方抓到毒品犯後、憑line訊息申請搜索票、來我現居地蒐索、後來有搜索到毒品、並帶回偵訊並採尿液檢驗、偵訊時我均自白並坦承微量施用、且轉當證人,指證販售毒品給我的人之照片後就當晚回家了,之後開了一次庭、陳述過程後就ㄧ樣當日回家了、但整個案情沒任何消息拖了7個月之久、在今日來了一張裁定書、說我要去勒戒勒戒期並不得逾2個月的通知)文章內容只有我自白的施用地點跟方式、但檢驗公司對MDMA、安非他命、大麻的反應都是未檢出的陰性、然後又提出ㄧ份人體施用代謝率之類的報告、表示檢驗不出來並不代表沒有用的意思、加上我的自白、所以要我去勒戒。此裁定書完全沒有我轉證人的任何相關內容。及減刑免刑的部分也都沒提到。 最後明文不服裁定,於5日內提出抗告。所以我想請求協助 想請問有轉圜不勒戒易科罰金的方法嗎? 本人數年之前曾有一次持有毒品案未施用、也未檢出、判緩刑2年 保護管束 服勞動60小時每月定期報到驗尿均通過未施用未檢出的案件 已過4-5年之久了、有影響到嗎?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0 15:20 
  • 文章人氣:289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