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問題(本票到期日在發票日之前)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7 21:42
- 文章人氣:146
- 個人積分:730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kevin你好:
依法院要求你補正的事項來看,該本票應是屬於見票即付的票據,且應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的記載。
請在期限內向法院具狀陳報你何時(在發票日之後)拿出該票據向發票人要求付款(涉及利息的起算)。
若未陳報而遭法院裁定駁回聲請的話,仍得持該本票再向法院聲請裁定,只是必須再繳納一次聲請費。
以上供參。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信pinshinlaw23511136@gmail.com或來電02-23511136【品信法律事務所】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