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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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3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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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趕走的部份,倘若沒有以強暴、脅迫的方式,則沒有涉及刑事不法,倘若有,則可以提告恐嚇罪或是強制罪。
2、倘若日後子女出生之後,生父不願意認領,可以提起強制認領訴訟,並要求子女扶養費。(建議現在就要開始蒐集有利我方的證據,包含兩造交往、同居事實等)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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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3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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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小孩出生後,可提起訴訟請求生父強制認領,並請求扶養費,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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