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妨害電腦使用 > 網路遊戲物品交易

網路遊戲物品交易

  • FISH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2 07:47 
  • 文章人氣:612
  • 個人積分:18
  • 買家當時請我幫忙代交易,所以東西都給了我,但是賣家卻使用不法程式強制成功交易,導致金錢損失,但當下我只拍照交易時的畫面以及知道對方ID,交易對話內容我沒拍到,請問是應該由原買家報警嗎還是由我這個幫忙代交易的報警呢?
    如果原買家想親自報警,但是他手中沒有證據,而且是透過我去與他人交易,我該提供他什麼?這樣原買家報案會受理嗎?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2 08:23 
  • 文章人氣:116
  • 個人積分:13770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對方的行為恐觸犯刑法第360 條「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因妨害電腦使用罪係屬告訴乃論,一定要由被害人或其親屬提出告訴,不能其他人提告

    2.  您可蒐集相關證據,除您拍攝的交易照片外,亦可調取與賣家的交易對話及匯款紀錄,對方的id及ip位址等資訊,並交由被害人提告,若警方在偵查過程中若有需要,亦可向您查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FISH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2 10:02 
  • 文章人氣:105
  • 個人積分:18
  • 你好,所以必須是與那個騙子賣家交易的"我"去報案才成立,由原買家報案是不會成立的是嗎?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2 10:27 
  • 文章人氣:148
  • 個人積分:730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FISH你好:

    你所提網路遊戲虛寶交易,究竟不法程式強制交易成功是何意?是否是對方未付款而造成金錢損失?皆必須要先釐清才能進一步評估有無民事刑事責任

    以上供參。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信pinshinlaw23511136@gmail.com或來電02-23511136【品信法律事務所】
  • FISH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2 10:34 
  • 文章人氣:104
  • 個人積分:18
  • RE:陳律師

    對方沒有給要交易的物品,反而我的物品被對方拿走,但因為這物品是原買家的,而我只是代交易,所以到底應該是由我報案還是原買家報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