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酒駕發生小擦撞..對方未報警有錄影拍下我的身分證.私下和解.他們再報警有效嗎?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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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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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因為您與對方僅有發生財物損失,並未有人員受傷,因此僅為單純民事案件,也只有賠償的問題,不涉及刑法,若雙方於和解時已經簽立和解書,並於和解書上註記願意放棄民事請求權,對方就無法再提出民事訴訟,即使向警方報案,也只能請雙方自行和解。
2.依您的情況,因您為酒駕,對方雖無法就車禍提告,但可到警局檢舉您酒駕之情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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