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埔里武界車禍案件
- 婉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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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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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於7/15前往仁愛鄉萬豐國小送貨,於送貨回來路途上,碰至前方有一輛吉普車,行進中一直踩煞車,公公距離他400-500公尺也是一直煞車,因此路段為下坡路段,前方車輛又一直踩煞車,最後突然一個急煞!導致煞車不及,撞到前方吉普車,吉普車撞到後180度旋轉,轉至路旁起火燃燒,吉普車駕駛和乘客當場燒死,而公公的車則是往前方的鐵皮柵欄撞上,婆婆摔下車被鐵皮柵欄削到後頭殼,當場死亡,公公的車也隨即起火燃燒,當場3死一輕傷,想問問這類的死亡重大車禍,我們應該怎麼處理, 理賠部分大約會落在多少?
- 陳婉純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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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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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責任的部分,可能刑責我查一個判決給你參考,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一年度交易字第一0五號主文:「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拾月」。
二、這個部分主因很有可能是你公公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導致的(確切原因進入訴訟後還要送鑑定才知道),下坡路段前車一直煞車還算合理。後車撞前車還要說前車錯的話應該會很容易激怒檢察官還有法官。所以刑事部分寧可低調。
三、要特別注意公公是不是很傷心難過,畢竟妻子也死了,又有一堆責任,還要面對對方家屬,有的人會想不開,家人要多陪他。
五、其他的部分請考慮就近找個律師協助一下。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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