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於2015/6/27 購買預售屋,看屋當天6/27 刷訂金30萬,建商當日要求隔日須完成簽約動作,於6/28要求追加10萬訂金當日被要求簽約,但簽完約建商以因我尚未繳清期款為由,將合約保留於建商須等我繳清期款才會將合約交給我,後來我請求其他因素不購買此屋,請問這有完成簽約動作嗎?我可要求建商退款嗎?因為建商回覆無法退款且按照合約我需支付15%違約金,請問該如何請求建商返還訂金取消合約?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拒絕簽立契約必須符合法定或是約定事由,不能片面拒絕,請詳述拒絕的事由。
2、建商以未交付定金為由拒絕交付契約書供審閱,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雖不知您與建商的合約如何,但這種單方面解約情形通常會被要求賠付違約金,建議與建商協商先看到合約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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