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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走不了

  • 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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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0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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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未滿1個月

    7/30號(四)向主管提出離職要求

    主管回應能不能到下個禮拜結束,當時答應了

    (當時誤會以為是到8/2號)

    8/2號(日)向主管反映上次的誤會

    主管的回覆:我有跟老闆說你是因為要學法文,所以不等補人,我讓你做到下禮拜,不然公司立場一定會要你八月結束後

    主管強硬的態度下只好答應到8/9號

    8/3號(一)向主管詢問排假事項

    當天希望明天後天可以排假(已經連續上班12天)

    公司一個月六天假,半個月三天假

    我問他已經上12天是算幾天假?

    他回我:8月 正職整隔月六天

    我回他上個月到現在都還沒休過,7/23到7/31的假?

    主管回覆:禮拜三不是你休嗎?(8/5號)你自己畫的,七月有上有錢

    之後回覆我:重點:公司一個月給六天,半個月三天

    8/4號(二)我向另外一位主管提出離職

    他回覆:已經作滿7天已公司規定要提前一個月預告

    我回他:但是勞基法應該是未滿三個月當天就能離職?

    他回我:所以勒?

    我回他:所以我今天要離職

    後來他就叫我去找另外一位主管,因為我歸他管

    請問我遇到的問題該怎麼解決?

    真的已經沒心待在那間公司了,還有薪水的部分領的到嗎?

    還有因為有口頭答應硬要離職會有什麼狀況發生嗎?

    真的很困擾...實在不想把事情鬧那麼嚴重...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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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0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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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如果沒有特殊的約定,例如最短服務年限契約,所擔任的職務也不是很高階的工作,公司也沒有給予特殊的教育訓練,員工離職只要根據勞動基準法預告期間的規定告知公司即可。

    你可以將告知的內容用錄音的方式存檔,並要求公司辦理交接及依勞動基準法給予離職證明。

    如果公司有扣你薪水、對你提告的情形,你可以向勞工局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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