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有一筆土地多人持分,近日接獲以前承辦的代書通知,因為當初處理時有錯誤,所以現在要求重新分配歸還給其他人,請問:
1、對於現行持有者是否可主張不予處理?
2、是否有何條文依據會被要求強制執行?例要求更正初始分配方式。
3、是否有何年限的規定?
目前得知的訊息不多,但想先了解相關的權力義務,還請給予協助指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時分配是依法院判決或共有人之協議?且就分配的部分是否均已登記?以上應先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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