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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祈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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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9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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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最近我在一個line群上突然被別人嗆聲然後我一氣之下就把嗆我的人給踢出群組然後我自己也退了之後他們就在臉書上面還有line群裡面嗆我

    之後我被加回去line群然後道了歉,但是他們說我沒說清楚還說要騷擾我的家人並且告我請問一下他們是否構成恐嚇罪?或什麼其他的罪嫌還有他們能否告我呢?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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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9 08:14 最後編輯日期:104-08-1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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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你朋友所稱的騷擾是何種情形,要詳細說明才能夠判斷法律關係。 按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若你朋友所稱之騷擾不符合一般社會通念可以忍受之範圍,或是手段跟目的無合理之關連性,而使你心生畏懼,可以提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但若屬於正當行使權利或一般社會生活應忍受之範圍,並有合理關連性,要提告恐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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