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好,
我與同事有糾紛,對方有毀謗我的言詞(有證人可做證)
我為了自保蒐集對方毀謗我的證據,在公司內部調查會議中有錄音
請問這個錄音檔將來能在法院提出做為物證嗎?會不會觸犯妨害秘密罪?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錄音蒐證的部份,必須是為了訴訟保留證物的目的,且屬於您與其他人的對話才可以,不可以是其他人間的對話。
您好,若您有參與該公司內部調查會議並加以錄音,並不至於會有刑法妨害秘密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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