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詐騙、背信 > 不起訴處分的後續問題

不起訴處分的後續問題

  • 黑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24 10:48 
  • 文章人氣:608
  • 個人積分:2
  • 於103年因應徵工作誤信對方
    造成交出提款卡後被認為協助詐騙集團
    但後續開庭後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想請問一下,雖然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但是所有的戶頭還是不行用
    想詢問我後續該如何把我的戶頭處理好呢?

    PS:我這樣會有案底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24 10:55 
  • 文章人氣:262
  • 個人積分:52766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待不起訴處分確定之後,持身分證明文件、不起訴處分書聲請警示帳戶的派出所聲請解除。

    2、獲得不起訴處分書代表沒有案底。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