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e當證據的效力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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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3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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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曾有判決認定通訊軟體對話文字內容無法直接證明是使用者本人,但也有許多判決仍使用通訊軟體的文字做為判決的依據,簡單來說,仍要參酌是否有其他證據,或是法庭訴訟中雙方的攻防狀況來決定。
不知道您有沒有其他證據?另外民事庭跟刑事庭認定證據的標準會有所差異性。倘若您已經決定要訴訟,建議您可以先把證據備齊,安排專業的律師商談。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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