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於網路購買票卷,卻於到場後發現可以入園但許多設施無法使用,想與賣家溝通金額問題,賣家只一味要求我付款項,並威脅要於警局法院見,請問這樣的狀況警察會受理嗎?警察會寄支付命令於我的戶籍地址嗎?警察可以跟賣家透露我的詳細資料嗎?警察受理後若有偵查會在多久之後寄出信函呢?請問這樣的狀況只有我(買家)有錯誤的地方嗎?若我一直未匯款給賣家(或者匯款金額不足),他能告我詐欺嗎?謝謝您耐心的回答。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回歸雙方的約定,不過應該僅為民事糾紛。
2、倘若對方提告詐欺罪,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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