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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問題

  •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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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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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親死後  其96年娶進的外籍配偶-已有身分證 提出遺產分配部分

    1. 我於民國94年購買給父親居住的房子--當時登記在我未成年兒子名下    被對方告借名登記    但我有向信義房屋購買的合約書  並且有當時 贈與我   兒子的  國稅局贈與證明   還有房屋稅繳納證明   對方只能提出一個媒人的說法   說我父親表示房子是他的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

    2.  除了父親的農保     因為我為教職人員    對方要求把我所申請到的公保喪葬補助費一並納入遺產分配     請問這於法合理嗎    公保乃屬於我個人保險   保險費也由我繳交    為何納入遺產分配

    3. 請問我個人支出的喪葬費用 是否可以訴請先從遺產扣除   再將遺產進行分配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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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7 13:52 最後編輯日期:104-09-0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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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我方出資購買、實際所有人(您的兒子)持續使用管理該動產才有辦法主張借名登記

    2、是否有記載受益人?若有,則非遺產,反之,則屬於遺產(倘若被保險人是您,則與遺產無涉)

    3、可以。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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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7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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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你好  先謝謝你

    對方主張 我購買贈與我兒子的房屋 是我死去父親的借名登記   但我並沒有居住在該房屋     目前我擁有 1. 當初我購屋合約書   2. 我贈與我兒子國稅局的證明文件   3. 房屋稅繳納證明     請問這樣對方的訴求還會成立嗎    謝謝您 

  •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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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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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另外    公保是我的/我即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險人        並非我父親的   公保費是由我繳交    故因父親去世我可以請領  公保的喪葬補助費    與我父親無關   這樣須納入遺產分配嗎      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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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01 23:54 最後編輯日期:107-12-02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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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1.  借名登記除非立有契約,否則本就很難成立,但既然只是讓父親借住,還是要趕快收回來。

    2.  公保給付不是遺產,您可以自己留著。

    3.  喪葬費可以先從遺產扣除。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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