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售屋解約問題

- ton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14 07:03
 - 文章人氣:945
 - 個人積分:4
 - 
                
你好:
今年1月7日簽了一戶預售屋,並於1月10日向售屋小姐提出看所有樑柱位置與尺寸圖,當時售屋小姐回覆需看結構圖,並以圖面在工務所為由並未提供給我們相關圖面,直至9月巡視工地時發現有一根橫樑從2樓房間1/2處直接穿過,向工地經理反應並確認結構圖確實有樑柱通過,因樑與地板高度僅2米45,如裝修天花板將會造成壓迫感,因此向建商提出解約的想法,但建商以客變及?金已給代銷公司為由,解約需付房屋總價的15%違約金,請問:
1.賣方未提供圖面參考算是?瞞事實嗎?算是詐欺嗎?
2.預售屋興建無權狀地下室是違建嗎?若舉報並查證屬實,建商能順利取得使用執照嗎?
3.這算是重大瑕瘕嗎?可主張解約嗎?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14 08:34
 - 文章人氣:249
 - 個人積分:516
 - 律師評價:169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16號
 - 
                
您好,
一、當時有請求嗎?這是交易必備的資訊嗎?通常是不會構成詐欺,但是是否有廣告不實或是違反契約仍有疑義,當然這也會是解除契約的一個條件。
二、土地權狀及與上至太空,下至地心,原則上只要土地有權狀,沒有地下是無權狀的問題,或者再麻煩您補充問題。
三、如果嚴重影響原本的契約,自然有可能屬於重大瑕疵。
四、可以
五、建議先發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如果是可歸於對方,連違約金也不扣。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