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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監護權問題

  • Est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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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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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老公目前有一個兩歲大女兒

    但因長期覺得與老公個性及觀念不合、生活習慣差異太大想離婚

    在雙方討論離婚期間曾經承認對其他人有好感(無發生性關係或親密接觸並只見面一次) 

    老公認為離婚非他個人意願且我精神出軌,堅持要監護權,並會針對我與小孩相處作限制(只能有探視權而不能與小孩同住或過夜) 若不同意則無法接受離婚要求

    請問如果無法接受老公的條件達成協議離婚的話,是否只能上法院爭取監護權了呢?

    老公能以我精神出軌為由,作為我對小孩撫養權的限制嗎?

    我傾向於父母感情事情與撫養小孩不衝突,離婚後共同公平撫養小孩,但老公不願再與我有任何接觸,亦不願讓小孩與我多培養感情,該怎麼做協調會比較好呢? 

    我們和我母親同住,女兒現在兩歲四個月大,今年七月以前全由我主要照顧,七月找到工作,開始固定朝8晚5的時間,女兒給老公照顧兩個月後目前送至家裡附近幼兒園就讀,我下班後也是主要照顧者。老公的上班時間較不固定,通常為平日傍晚18~22點,日則是10~22點為主。老公的收入約為35000~45000,我的收入固定每個月25000(扣除勞健保)

    想請問以這樣的條件下,如果需要交由法院判定,我能爭取到女兒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老公提出我曾精神出軌,這樣子會不會影響法官對於監護權的判定呢?

    問題有點混亂,但希望各位律師能給我一點意見 非常感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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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7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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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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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7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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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及由您行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較為有利之證據,加以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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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