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約問題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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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22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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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個比較像是民事糾葛對方且有部分履約,不建議告刑事詐欺。
二、設計案通常是涉及你自己本身商業上利益,與其找一個調性不合的設計公司幫你設計,不如早點換個公司設計,因為商機是有時間限制的。
三、基於契約嚴守的原則,對方原則上不能單方去更改契約內容,所以如果你堅持的話還是可以主張對方違約造成你的損害並據以求償。
四、訴訟是一個冗長的過程,而商業活動又首重速度,所以不訴訟也是一個可能的選擇,但如以調解或是另訂契約的方式去解決糾紛都是可以考量的選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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