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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還親屬賭債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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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7 11:22 最後編輯日期:104-09-2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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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民法第72條規定,賭債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無效。可以拒絕返還,若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可以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賭債無效。 已清償部分依民法第180條屬於因不法原因而為給付,則無法請求返還。 若尚有其他債務問題,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只須以遺產範圍負清償責任,無須以自己之固有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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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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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7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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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拋棄繼承是從繼承人「知悉」繼承開始起算三個月內要向法院辦理,如果不知道被繼承人已死亡,三個月就不會開始起算,因此並不會發生您想像錯過拋棄繼承時效的情形,無需多慮。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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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7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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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拋棄繼承要在繼承死亡後才能拋棄,無法事先拋棄。

    但不用擔心,因為三個月之起算點是知悉時起算。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