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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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04 09:54 最後編輯日期:104-10-04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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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可以按民法1052條主張離婚,分居時間如此久,找對律師勝訴機率高。
二、縱使離開家裡許久,監護權最終協議或判決給男方,惟您至少仍有探視權,甚至可以帶小孩回家同住。
三、趕緊找個家事專業律師,讓您回復單身且擁有未成年子女的探視權。
四、歡迎來電討論細節,或安排免費面談。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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