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內兩次酒駕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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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10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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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駕就算是累犯的話也比較少入監服刑,一般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二、程序上大概會經過: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為簡易判決處刑,你上訴或不上訴,上訴的話二審判決確定,不上訴的話十天就確定;判決確定後執行檢察官會通知你去執行,如果判決得易科罰金的話,檢察官還要考慮一下要不要給你易科罰金,如果是要聲請分期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的話是向檢察官聲請,是檢察官決定的權限。如果檢察官決定不給易科罰金或是不給易服社會勞動,一般來說法官會尊重檢察官的決定。
三、可以戒酒的話要儘量的戒酒…不能戒的話只能在喝酒之後坐計程車了,你不覺得很容易被抓嗎?抓到之後又罰這麼多,坐個計程車也沒這麼貴呀是不是。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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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0 20:28 最後編輯日期:105-03-20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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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駕一般來說會易科罰金的比較多一點,真的關的比較少一點。
二、累犯的我查一個判決給你參考:
李○○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貳伍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 交通工具,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三、喝酒開車還不如坐計程車 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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