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調解完後對方不理賠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19 13:05
- 文章人氣:166
- 個人積分:16188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因為債權憑證是債務人根本無財產可供法院強制執行,或是即使有財產可供強制執行,但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者,執行法院就會發給債權人債權憑證,讓您留存,只要發現對方有財產的時候,再依債權憑證要求執行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2. 但若對方名下有財產,您不需要聲請債權憑證,而是直接聲請支付命令,只要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後,您就可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無效後才需要再聲請債權憑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