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初未簽屬委任契約書該怎麼證明委任事實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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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助外籍勞工之申請等相關業務,性質屬於委任契約,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委託人可以隨時終止契約。
2、不過因此造成我方的損失,我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不過必須提出損失事證。
3、本文建議本案不要追究,因為依據就業服務法,未與雇主簽立書面契約可處罰6萬~30萬之罰鍰。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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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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