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今年4月買進一棟住宅.於5月份申請鑑界後.發現空地比遭鄰地一棟4層樓房屋增建部分佔用.向原賣方反映.回覆已完成過戶.請問是否有追朔期.如何解套?感謝
你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所稱之空地比所指為何,應先釐清,而若佔用面積不太,法院也會衡量公益,並不一定即可拆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您的情形可以主張民法第767條妨害排除請求權,請求拆屋還地。但依民法796條之1,如果對方不是故意越界,法院可以斟酌公共利益,免去他拆屋還地之責,但要支付賠償金給您。此外,已登記的不動產訴請拆屋還地,沒有時效問題。
您好:
您可向對方主張拆屋還地,若無法拆屋還地,亦可主張價購土地或支付償金,要看實際情形而定,且應無時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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