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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糾紛

  • 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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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7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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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律師

    本人父親於民國78年三兄弟分祖產土地坪數均相同,然而在民國84年市地重測

    我父親未接獲通知單(有詢問過地政所我父親未於市地重測上簽名而他弟弟有)以至於父親的弟弟誤導測量人員把我父親土地約15坪劃入其持有土地之內,直到今年7月才知道土地坪數減少15坪多

    問題1:請問土地被占有20年時效性嗎?被錯誤登記的部分能更正嗎

    問題2: 土地鑑界有3%的誤差值是真的嗎(是聽人說的)所以說我父親500多坪土地

    有15坪的誤差是這樣嗎?

    問題3: 若要打官司是告地政所或是控告父親的弟弟

    麻煩各位律師  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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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7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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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內政部88年9月30日台(88)內地字弟8811240號函釋指出:「測量」與「登記」依法係屬二個獨立之行為,如屬土地登記規則第14條情形(按即登記錯誤或遺漏,現已修訂為第13條)致受損害者,自應依土地法第68條及70條規定辦理;如純屬測量錯誤致受損害者,自應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辦理。是本件對於地政機關應以國家賠償法來主張,但會有時效之問題.另若當初確實有約定平均分配,則可以依不當得利之關係來主張,但也會有時效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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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7 22:27 最後編輯日期:104-10-2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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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可以您父親之弟弟為被告,提起確認界址之訴訟,要求返還該15坪土地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