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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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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30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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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是公公贈與的就是你丈夫的,除非不養公公或對公公或家人有刑事應罰之行為經撤銷贈與才會被要回去。
三、如果是借名登記實際上繳稅管理使用收益,修繕的人是公公,那對方要舉證才能告而且只有公公能告,對方若無法舉證他們要贏會有點難,多數會想套你們話所以講話要小心。
四、家人要好好談,未必要訴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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