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民事問題 > 弟媳無故離家,三番兩次要回來搬東西,很擾人!

弟媳無故離家,三番兩次要回來搬東西,很擾人!

  • 瑪司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31 18:53 
  • 文章人氣:410
  • 個人積分:12
  • 弟媳無故搬回娘家迄今未回家,兩週前協同家人回家搬走她私人物品,如今又嚷嚷著又要回來拿東西,我們沒必要隨時在家等她來,好像把家裡當庫房,很惡劣的行為! 她無故離家在先,三番兩次要我們在家等她回來搬東西,口氣又差,對於這樣的事件,最好能如何處置?她也未提供兒子的扶養費用,是否構成棄養?能否麻煩給點建議。謝謝你...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31 20:15 
  • 文章人氣:195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沒有配合的必要,且對方不得無故未經我方同意進入房屋。不過建議還是要擇期將對方的東西還給他,可以約好一天,以後就不在配合。

    2、扶養費的部分,倘若對方拒絕給付,可以訴請法院命對方給付。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31 22:25 
  • 文章人氣:225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及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在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惟應先規畫處理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