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友軟體.在表示會聊成人話題的前提下.女方同意加入了好友.
聊天過程雙方互傳裸照.女方要求男方先傳.
女方收到裸照後表示要請男方上警局...
請問這樣案件成立嗎?? 會告成功嗎??
您好:
如果對話內容僅有男方與女方二人可知悉,且無其他第三人可供閱覽時,
除非你對話內容有涉及性騷擾,否則二人間互傳裸照尚難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嫌。
以上 謝謝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對話內容僅有男方與女方二人可知悉,且無其他第三人可供閱覽時, 這樣性騷擾會成立嗎?? 在對話前男方已經表明就是聊色情的東西了.女方同意才開始對話.
這樣性騷擾會成立嗎?? 在對話前男方已經表明就是聊色情的東西了.女方同意才開始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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