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通知書,
但是案由只寫著刑事案件(第一次通知)
但是通知書上並沒有相關的證人或著被告之類的身分。
有找過一些相關資料,想請問通知書這種只要沒標明是相關的什麼人(證人、被告之類),是否真的可以不用理會。
之後是否有第二次的通知或著就直接拘提?
在收到前,警方有打電話來問說,是否家中有人下載了版權電影。
不過尚未回答是否有人真的下載了該電影。
警方是透過IP找到敝人家人的申請資料
以及這樣的情況會遇到怎麼樣相關的法律問題?
如果照著通知書時間去做筆錄,在警局時候是否可以實行緘默權?
您好,通知書本身雖然沒有約束力,但如果您無正當理由不到,警察可以聲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3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1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