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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inster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9-11 | 最近登入:10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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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通知書, 但是案由只寫著刑事案件(第一次通知) 但是通知書上並沒有相關的證人或著被告之類的身分。 有找過一些相關資料,想請問通知書這種只要沒標明是相關的什麼人(證人、被告之類),是否真的可以不用理會。 之後是否有第二次的通知或著就直接拘提? 在收到前,警方有打電話來問說,是否家中有人下載了版權電影。 不過尚未回答是否有人真的下載了該電影。 警方是透過IP找到敝人家人的申請資料 以及這樣的情況會遇到怎麼樣相關的法律問題?  如果照著通知書時間去做筆錄,在警局時候是否可以實行緘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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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