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構成偽造文書?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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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2-0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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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與說明的案件的經過,在法律上尚無法精確分析,歡迎您來電諮詢、加line或帶相關資料,到本所與律師討論,以利研判案情、與分析,早日規劃訴訟應朝的方向、擬定策略,俾以維護您的權益。
恪明法律、地政事務所主持律師為沈明顯律師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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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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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4-0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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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退伍令您朋友應無權制作,只是因其職務係文書工作,故負責此部分工作,是您朋友可能會有刑事偽造公文書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要如何就爭點部分去釐清,您朋友可以委任律師答辯,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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